1.贯彻执行上级军事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文件精神,会同学校相关部门落实有关工作。
2.负责学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国防教育工作。
3.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征兵及兵役登记检查工作。
4.负责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和双拥工作。
5.负责指导学生军事兴趣类社团工作。
6.负责军事理论课程建设、教研室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工作。
7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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