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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参加2026年全省文化科技卫生“三下乡”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6-05-25    作者:         点击:

校属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等13个部门印发的《关于2026年全省文化科技卫生“三下乡”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,现就组织参加2026年全省文化科技卫生“三下乡”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三农”工作的重要论述,按照省委部署,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,紧紧围绕推进乡村全面振兴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凝心聚力,聚焦农村基层实际需求、农民群众所思所盼用劲发力,改进创新组织方式和活动内容,推动文化科技卫生“三下乡”活动更对路、更有效,使基层真正得到实惠。

二、主要安排

1.充实农村文化生活。顺应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期待,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,组织各级各类文艺团队赴农村开展文化服务,开展“我们的中国梦——文化进万家”活动,推动文艺演出、戏剧电影、非遗文化产品、图书报刊等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农村,更好以文化心、以文育人。挖掘运用乡土文化资源,组织开展地方戏曲、民间技艺、民俗艺术展等特色文化活动,积极支持秧歌会、“村晚”、“村超”等群众自办文化活动,激发农民群众的文化参与热情。

2.培育乡土文化人才。坚持“送文化”与“种文化”相结合,实施乡土文化能人扶持计划,动员省、市、县各级宣传文化单位深入农村地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,组织书法、美术、音乐、舞蹈等文化艺术交流培训活动,帮助民间艺术团队提升创作水平和表演技能,培育非遗传承人和手工艺人,培养农村文化活动骨干和带头人。组织文化艺术人才、专家学者驻村开展乡村基层文化建设,探索建立长效制度机制,不断壮大乡村文化人才队伍。

3.送法律知识和服务下乡。聚焦增强农民群众法治观念,开展“民法典宣传月”、“宪法宣传周”等法律进乡村活动,运用法律解读、案例分析、互动答疑等形式,宣传普及与农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,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守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靠法。积极培育以村干部、人民调解员为重点的农村“法治带头人”,发挥法律明白人、学法用法示范户等作用,加强法律援助工作,采取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,帮助农民群众依法解决矛盾纠纷。

4.送实用技术下乡。着眼乡村产业发展需求,组织农村专业技术协会、科技小院、农技推广人员、科技特派员、涉农科研院校专家等科技力量下乡服务,开展集中授课、田间实训、经验交流等活动,促进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。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、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,开展良种选育、种植养殖、病虫害防治、节粮减损等培训,壮大农村各类专业人才和实用人才队伍。拓宽农村产品流通销售平台和信息渠道,推广直播助农、线上营销等模式,促进农民群众增收致富。

5.开展科学普及活动。围绕提升农民群众科学素质,开展科技活动周、全国科普月、科普讲解大赛等科普示范活动,创新流动科技馆、科普大篷车、科普示范展览、科普报告会等形式,推动优质科普资源向农村延伸,广泛普及防灾减灾、安全生产、智慧农业等科学知识。鼓励创作一批高质量的网络科普作品,综合运用短视频、直播等多种方式,扩大科普覆盖面,增强实效性。

6.推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。聚焦增进农民群众健康福祉,实施医疗卫生“强基工程”,以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为载体,组织县级以上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,加强医疗卫生人才培训,补齐薄弱地区、薄弱专业等短板,促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,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。针对农村地区重点疾病和重点人群,组织乡村巡回医疗、健康服务进农户、专家名医走基层等活动,提供义诊咨询、健康体检、筛查诊治、康复护理等服务,实现农村群众就近就便就医。大力普及健康知识,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。

7.开展关爱帮扶行动。组织动员心理工作者等专业人员,为农村老人、留守儿童、残障人士等群体提供心理咨询、心理疏导、心理援助等服务。常态化开展助学帮扶、亲情陪伴、安全照护等关爱服务活动,促进农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结合推进农村高额彩礼问题综合治理,加强对农村适婚群体的公益性婚恋服务,大力倡导积极的婚恋观、生育观、家庭观。

三、相关要求

(一)优秀团队

2026年文化科技卫生“三下乡”活动优秀团队主要从承担活动任务的基层单位(处级及以下)和社会组织中推荐产生。基本条件:

1.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,聚焦文化、科技、卫生等领域服务“三农”,持续改进创新组织方式与活动内容,推动“三下乡”活动常下乡、常在乡、常惠乡。

2.工作成效突出,在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作出重要贡献,产生明显经济或社会效益。

3.队伍相对稳定(原则上参与人数不少于10人),有良好整体形象,在当地或所在系统内具有较大影响和良好示范带动作用。

4.曾获得过全国“三下乡”相关荣誉的,不再列入本次推荐范围。

(二)服务标兵

2026年文化科技卫生“三下乡”活动服务标兵主要从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中推荐产生,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。基本条件:
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,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,广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政治立场坚定,能力素养过硬,具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。

2.长期积极参加文化科技卫生“三下乡”活动,在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取得显著成绩、作出重要贡献,事迹突出、精神感人。

3.密切联系农民群众,获得农民群众和社会广泛认可,具有良好群众基础和社会美誉度。

4.曾获得过全国“三下乡”相关荣誉的,不再列入本次推荐范围。

请于7月1日前将推荐表和汇总表(见附件)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
(联系人:赵韵琪)


附件:

1.2026年文化科技卫生“三下乡”活动优秀团队推荐表

2.2026年文化科技卫生“三下乡”活动服务标兵推荐表

3.2026年文化科技卫生“三下乡”活动优秀团队情况汇总表

4.2026年文化科技卫生“三下乡”活动服务标兵情况汇总表


科研与发展规划处

2026年5月25日


  • 附件【附件:表.docx】已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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