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、各部门:
根据《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,现将2025年度省语委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受理范围
2025年立项的省语委重点项目、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及委托项目,包括批准延期项目。
二、结题材料
(一)材料清单
1.《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结题验收书》(按统一模板填写)。
2.《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申请书》《立项通知书》及《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》(如无变更,不需提供)。
3.成果佐证材料:根据《申请书》预期成果形式提供,包括并不仅限于论文(论文需标注项目编号及资助来源,中国知网、万方数据、维普网三网之一可查,并提供查询截图,为保证论文字迹清晰度,建议论文选择PDF方式下载)、著作(需附“中央宣传部出版物数据中心”查询的“图书详情信息”截图及目录)、研究报告(不少于4000字)、调研报告(目标、内容、结构完整,不能仅仅是简单的数据分析)、与本课题相关的获奖证书、推广应用证明等。
(二)报送规范
1.结题程序:项目组按结题要求准备材料,并将结题材料电子版报送省语委办公室审核备案。
2.材料真实性:项目负责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、完整性负责,严禁伪造成果、篡改证明文件,一经发现取消结题资格,并作相应处理。
3.纸质材料:按照“结题验收书—项目申请书—立项通知书—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—成果佐证材料—其他材料”顺序装订成册1份,项目负责人签字,并同步将其PDF版(不超过10M且清晰可辨)和汇总表(部门汇总的WORD版及盖章版)发送至邮箱。
三、时间安排
请以部门为单位于2026年10月10日前将结题材料报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。
注:黑语委11月为专家审核阶段,12月印发2025年度科研项目结题备案通知。未通过的项目需按要求整改并重新报送,逾期未报送或二次审核未通过的项目将予以撤项,其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语委科研项目。2025年度项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结题。
联系人:李春英
附件:
1.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结题验收书
2.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
3.黑龙江省语委科研项目管理办法
4.结题汇总表
5.结题材料汇编格式
科研与发展规划处
2026年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