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属各单位、各部门:
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,深入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,大力普及科学知识、弘扬科学精神,根据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《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哈尔滨市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我校办学特色与专业优势,现组织开展校内科普微视频作品征集及推荐工作,择优报送参加市级评选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作品数量
学校推荐作品不超过4部
二、推荐作品要求
(一)基本要求
作品符合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符合党的宣传工作方针,符合国家法律法规,符合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相关要求。
(二)时间要求
1.作品应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并播出过的原创微视频作品(已参加过历届本活动的作品不再参加本次活动)。在国内主流网络平台,科技、科普类网站或者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专业网站播出过,并提供相应佐证(附件3)。
2.作品时长为2—5分钟。
(三)内容要求
内容围绕普及科技知识,传播科学思想,倡导科学方法,弘扬科学精神;繁荣科普创作,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,并符合以下要求:
1.弘扬科学家精神,重点围绕新质生产力、数字经济、生物经济、冰雪经济、创意设计、航空航天、人工智能、电子信息、新材料、高端装备、智能农机、能源、化工、食品、医药、汽车、轻工、信息服务、现代金融、现代物流、服务型制造、旅游康养、养老托育、文化娱乐、农业科技、生态保护、防灾减灾等领域进行创新理念、创新技术、创新产品方向上的科学普及。
2.内容短而精,兼具科学性、知识性、通俗性、艺术性、趣味性。
3.作品应在省级、市级电视台,国内主流网络平台,主要科技、科普类网站,具有广泛影响的专业网站播出过,并提供原视频播放网址。
4.作者承诺参选作品创意及素材的原创性,保证对提交作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,若发现抄袭,取消评选资格。
5.作品应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,规范使用简体中文。视频配音和解说使用普通话,视频配中文字幕。
6.视频应由片头、正片、片尾三部分构成,片头名称应与申报名称一致,片尾应体现主创人员、制作单位、版权单位等制作信息。
(四)形式、格式要求
1.作品形式为纪录短片、DV短片、视频剪辑、动画、动漫等。
2.可通过PC、手机、相机、摄像头、DV、DC、MP4等多种视频终端摄录。
3.格式须为MP4格式,画幅比例16:9,分辨率为1080p以上,单个视频大小为100-300兆之间。
(五)原创要求
1.作者承诺参赛作品的创作思路、内容、素材等均为作者原创,无知识产权争议,严禁剽窃、抄袭、侵占、篡改他人作品。若发现抄袭,取消评选资格。
2.非原创部分不得超过视频总时长的10%,以下涉及公共素材、商业网站素材、人工智能生成素材均视为非原创部分:
(1)使用事件、报道等公共视频素材的需在画面注明“资料”及出处;引用商业网站素材或他人原创素材的,应在视频中标明引用素材来源。引用素材需提供授权使用证明。
(2)音乐素材使用或改编歌词,应取得版权方授权,使用公共素材的须说明情况。
(3)使用动画制作平台创作的视频,如其模板、表现元素等素材均为动画制作平台提供的公共素材,视为非原创。
(4)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视频、图片、文案,视为非原创。
(5)禁止使用违反相关规定的图标、广告、商标类等标识。
(六)版权归属
作品的著作权归原创者所有,但主办方拥有参选作品的展览、出版、宣传、收藏,以及在电视、网络、平面、广播等媒体展示的权利,并可将其用于非营利性公益活动,不另付稿酬。
(七)注意事项
1.各单位推荐的作品中,推荐表中主创人员不超过4人,须由第一作者提交。多个单位共同参与制作同一部科普微视频作品,推荐表中主创单位不超过2家,须由第一制作单位提交。
2.本次申报统一以单位推荐形式报送市级,不接受个人直接自荐,所有作品均由学校审核后统一上报。
3.若存在作品总时长不足2分钟或超过5分钟、仅在个人私密账号播放、未在相应时间段内播放等情况,取消评选资格。
三、提交材料要求
(一)全体材料
1.电子版材料:视频文件、《2026年哈尔滨市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评选推荐表》(附件1)、《2026年哈尔滨市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评选汇总表》(附件2)、视频相关佐证材料(附件3)。
2.纸质版材料:《推荐表》(附件1)(签字无需盖章)、《汇总表》(附件2)(部门盖章)、视频相关佐证材料(附件3)。
(二)提交方式
以部门为单位3月18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,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办公室。
联系人:任凤凤
附件:
1.2026年哈尔滨市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评选推荐表
2.2026年哈尔滨市优秀科普微视频作品评选汇总表
3.视频相关佐证材料
科研与发展规划处
2026年3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