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完成农业农村部 “头雁” 项目验收线上答辩

发布时间:2025-04-21

   近日,农业农村部组织召开2024年度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“头雁”项目验收线上答辩会。我校副校长王新年代表学校进行答辩,继续教育与国际合作学院副院长张峰、培训部主任薛永辉参加答辩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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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新年副校长在汇报中指出,学校高度重视“头雁”项目,始终将其作为服务农业强国、强省战略的重要责任。2024年,我校共承担黑龙江省黑河市、双鸭山市、鸡西市、鹤岗市、七台河市、伊春市和大兴安岭地区7个地市共176名“头雁”的培育任务。在培育实施过程中,创新“五元协同”合作机制,即政府、学校、农科院、企业、行业协会五方共同设立黑龙江省农业科技基层服务站,计划以“头雁”学员为引领在全省建立10000个服务站,覆盖全省所有乡镇村屯。构建“六学融通”培育体系,即个人自学、专家讲学、基地研学、研讨互学、课外导学、跟踪访学,通过对“头雁”学员系统性培育,已有40多位学员获得省级以上奖励。依托“头雁”项目成功申报省级重点课题1项,“头雁”项目相关成果被新闻媒体报道20余次。打造“头雁”可持续发展的服务平台,建设技术培训资源平台,供学员业余时间自主学习。“头雁”项目培育与对俄“鲁班工坊(开物工坊)”相结合,“头雁”学员可充分借助对俄沿边开放合作优势,提高学员国际合作能力。整合全省各地“头雁”,形成强大“雁阵”,设立龙江头雁乡村振兴百亿提升项目,预计目标达100亿元销售额。

答辩会专家组对我校"头雁"项目培育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。专家组特别赞扬我校将"头雁"培育工作与对俄"鲁班工坊(开物工坊)"建设项目有机结合的做法,认为这一创新举措具有示范性意义。同时,专家组对我校组织历届"头雁"学员开展联动合作的做法表示认可,通过学员之间的资源共享、信息互通、品牌共建和渠道共用,成功打造出具有龙江特色的"头雁"品牌。

未来,学校将持续推进“头雁”培育模式迭代升级,扎实做好“头雁”培育跟踪服务工作,积极传播我校在“头雁”培育方面的经验与成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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